联邦政府已经对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平台的所有者Meta平台公司采取了法律行动,据称该公司在尼日利亚的广告空间内从事非法广告。
在FG通过尼日利亚广告监管委员会ARCON向阿布贾联邦高等法院提交的诉讼中,同样作为被告的是Meta的代理AT3资源有限公司。
尼日利亚广告监管机构ARCON祈祷法院宣布,Meta平台公司通过Facebook和Instagram平台持续发布和曝光各种针对尼日利亚市场的广告,在曝光前未确保经过审查和批准,是非法的,违反了尼日利亚现行广告法。
该机构认为,Meta平台公司持续向尼日利亚用户发布未发布的广告,也导致FG损失巨大。
因此,ARCON在其他救济中,寻求300亿奈拉作为被告违反广告法的损害赔偿,以及由于Meta公司在其平台上持续曝光未经批准的广告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原告称其行为是为了防止该国出现不道德的广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