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okwane夫妇认为,当孩子出生时,父母双方都应该享有相同的假期
- 一对林波波夫妇正在挑战有关产假的劳动法,认为父母双方都应该享有同样的假期。
- 他们在向约翰内斯堡高等法院提交的申请中表示,《基本就业条件法》具有歧视性。
- 在Sonke性别正义的支持下,他们希望劳工部长颁布符合国际趋势的“平等育儿假和福利”的规定。
Polokwane的一对夫妇对雇佣法发起了宪法挑战,认为只允许女性休四个月“产假”的条款是歧视性的。
来自民间组织Sonke性别正义的沃纳和伊卡·凡·威克表示,时代已经变了,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权享受四个月的产假。
在他们向约翰内斯堡高等法院提出的针对就业和劳工部长的申请中,他们寻求对《就业基本条件法》(BCEA)进行修订。他们希望将“产假”的定义改为“育儿假和照顾假”。
他们希望为不想休满四个月假的妇女提供额外的一类假——围产期假。
这对夫妇还要求部长颁布相关条款,允许亲生父母、养父母和代孕母亲所生孩子的父母享有四个月的“同等育儿假和福利”。
目前,虽然BCEA一般只针对员工,但专门规定了四个月的“产假”。假期是否带薪取决于与雇主的合同。
最近,该法案进行了修订,为父亲们提供了10天的“陪产假”。
维尔纳·范威克在证词中说,这些规定不仅歧视父亲——他们也有权与新生儿建立联系,分担抚养孩子的责任——也歧视母亲,她们被迫离开工作,承担起无偿“默认父母”的角色。
“在提供产假而没有相应的陪产假方面的不平等对父亲的权利造成了不合理的限制,并给母亲造成了不合理的负担,使其成为默认的照顾者。该法案需要修改,以解决母亲和父亲之间明显的权利不平衡问题。”
范·维克说,他们的儿子出生于2021年4月。
他在一家金融服务公司工作。他的妻子是两家小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如果她休产假,她的公司将无法进行交易,很可能会倒闭。
他说:“这需要与亲自动手照顾儿子的至关重要和根本的重要性进行权衡。”
“我们决定由我来照顾儿子,我应该申请相当于男性的产假。”
他申请了标准的10天产假,并获得了批准,之后他又按照BCEA和公司政策的规定申请了“产假”,但被公司拒绝了。
夫妻俩随后决定,他将申请六个月的休假,其中包括两个月的正常假期和四个月的无薪假期。
协议规定,他必须在这4个月里“加班”,在这4个月里,他的年假不会累积起来,而且他只会得到一揽子计划的30%,用于强制性福利缴款。
“我们需要父母和主要照顾我们刚出生的儿子,这在短期内损害了我的工作条件和我们的财务状况。相比之下,我妻子失去了她的两家公司将会产生长期的财务影响,”Van Wyk说。
他说:“并不是所有的父亲都可以申请休假,因此,BCEA的规定总体上歧视父亲。”
范·维克说,《权利法案》禁止基于性取向和性别的歧视。
“这项权利的本质是我在法律下的平等权利和女性继续就业的权利。
“女性的劳动参与率有所增加,父亲参与照顾和抚养孩子的必要性也有所增加。父母应该分担责任,母亲不应该负担家庭中大量的无偿工作。
他说:“男性产假将为父亲们在照顾孩子方面更平等地分配责任奠定基础。”
范·维克说,该法案与国际趋势不同步。其他国家,如西班牙、丹麦、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和瑞典,已经认识到母亲和父亲的角色正在发生变化,“性别之间的平等权利要求父母应该对儿童保育承担同等责任”。
由于此事涉及宪法问题,这对夫妇的律师巴特·麦凯勒(Barter McKellar)发布了一份通知,呼吁有关各方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加入申请,随后部长将作出回应。